这八大行动分别是危险因素控制行动、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癌症信息化行动、早诊早治推广行动、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中西医结合行动、保障救助救治行动和重大科技攻关行动。
其中,危险因素控制行动提出,推进职业场所防癌抗癌工作,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用人单位负责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快国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审评审批流程,提高HPV疫苗可及性,通过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等方式,推动HPV疫苗供应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探索多种渠道保障贫困地区适龄人群接种。
早诊早治推广行动提出,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组织制定统一规范的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并在全国推广应用;到2022年,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县区覆盖率达到80%;试点开展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在试点地区开展食管癌、胃癌的机会性筛查,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将筛查出的癌症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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