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疗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不仅承担着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急危重症病人救治的任务,也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目录》共包括A类100个病种和B类50个病种,其中A类病种是基于国家卫健委《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拟定,B类病种是基于《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拟定。根据《目录》当中的A类病种,像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颅脑损伤手术、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及全切除术等以往只能在省、市级医疗机构做治疗的病种,县级医院今后也要掌握这些病种的诊疗技能,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根据部署,全省各地要对照《目录》,通过研究、梳理、对比分析,找出服务能力短板,尤其是县域外转率较高的县(市),要切实制定能力提升规划,加强投入和人才培养,强化内涵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病种目录并非一成不变。省卫计委要求,各地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诊疗条件和服务能力增加服务病种,满足群众需求。(记者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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