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意见》,我省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按照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实施意见》提出,结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我省将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通过在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一批优势产业园区、前沿创新平台、知名企业品牌、优势特色产品和新型服务模式,加快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按照《实施意见》,通过今后几年的加快发展,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发展一批布局合理、门类齐备、产品丰富的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和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运营的装配、销售企业,涌现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国内外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产学研用整体发展体系基本形成。(记者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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