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举措,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雷明介绍,12个检查组分别由各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管局长(或科长)带队,包括1至3名本辖区内相关医药生产企业安全(或技术)负责人员,也可聘请专家参与互查工作。
据了解,各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查找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互查内容主要包括8个方面,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落实、动火或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备案和安全设施的完好性与投入运行等情况。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安全监管局,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坚决杜绝“查而不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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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